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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同‧成長》價值觀教育範疇
法律框架下的人權教育

人權在法律框架下的意義是自由平等地維護人類的基本生活需求,並在滿足到生存和發展的需求後追求更高層次的自由,以達致人類和社會的持續發展。

HR1 生存權

生存權包括涉及基本生活上衣、食、住、行各方面的權利,如溫飽權和居住權,亦包括關於身心健康的權 利,如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保障系統。

HR1.1 基本生活權利

HR1.2 健康權

HR2 發展權

發展權分為個人和社會兩方面。個人發展權包括教育、工作、文化上的公平權利,而社會發展權包括完善的社會服務、建全的保障體系和公平和諧的社會環境。

HR2.1 個人發展權

HR2.2 社會發展權

HR3 自由權

自由權是人權當中較高的權利,包括宗教信仰、言論、出版、集會、結社、遊行和示威等政治自由,也包括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和公民民主決策參與權等政治權利。

HR3.1 政治自由

HR3.2 政治權利

HR3.3 權利之間的平衡與取捨

學校可因應學生的不同能力、教學進度,

自由選取教材內容訂製校本版《同‧成長》,

費用另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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